服务业分类 服务业分类包含

  1、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。2、信息传输、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。3、批发和零售业。4、住宿和餐饮业。5、金融业。6、房地工业。7、租借和商务服务业。8、科学研究、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。9、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备办理业。10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。11、教育。12、卫生、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。

  我国尽管已经是世界贸易大国,但我国的服务行业还处在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,和兴旺的国家比较,我国的服务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还不行完善,系统还不行健全,有很大的开展空间。我国的服务行业在开展的一起,能够借国外成功的经历,并结合自己状况,开展成为有我国特色的服务行业。

  旅行业不是严厉意义上相对独立的服务业部分。除旅行社活动隶归于租借和商务服务业下的服务业小类外,其它如旅行设备建造、旅行餐饮、旅行住宿、旅行购物、旅行文明、旅行服务产品开发等活动均分归于其它工业部分领域。这与盛行运用概念有显着不同。

  服务业与其它工业部分的根本差异是,服务业出产的是服务产品,服务产品具有非实物性、不行贮存性和出产与消费一起性等特征。服务业和第三工业在日常应用上是有差异的。一般地,经过国民经济详细工业部分如农业、工业、建筑业等来描绘国民经济工业部分时,就选用“服务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