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

  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展变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国家税务局、当地税务局,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天津特派办、上海特派办、各直属海关:

 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《进一步鼓舞软件工业和集成电路工业高质量开展的若干方针》(国发〔2011〕4号),经研讨,现将国家鼓舞的集成电路企业名单予以发布(名单见附件),并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:

  一、名单中投资额超越80亿元人民币、线微米、线微米(含)的集成电路出产企业(见附件补白),可享用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“财税〔2012〕27号”文件有关优惠方针。其间,对已开端享用定时减免税优惠的企业,凡条件未产生显着的改变的,可持续享用至期满停止。